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學產學研合作專項
专项背景
为促进佛山市科研机构、科技园区、高新区、企业与国际知名的香港科技大学及其内地平台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积极融入国际创新网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国际科技创新枢纽,佛山市政府、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香港科技大学三方于2019年协议,设立 “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学产学研合作专项” (佛山科大专项),佛山科大专项支持以新型应用技术、试验推广开发等为主要内容的实质性合作研发,鼓励产学研结合。以智能制造相关技术领域为重点方向,但其他技术面向也会考虑。佛山市政府、佛山市南海区政府每年总拨款3500万人民币,为期五年。
项目类别
一类:香港科技大学及其内地平台与佛山市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
鼓励引导佛山市企业与香港科技大学及其内地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解决关键技术瓶颈、填补国内空白、缩小差距。香港科技大学的内地平台包括: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学LED-FPD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州市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究院。单项资助金额上限为500万人民币。
二类: 香港科技大学创业团队引进项目
引进香港科技大学创业团队到佛山市南海区落地。香港科技大学的创业团队包括:创业计划(EP)的公司及科技初创企业资助计划(TSSSU)的公司。单项资助金额为40万人民币。创业团队引进落地后可另行申请《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的扶持。
注: 1、EP 创业计划旨在协助香港科技大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建立以科技为基础的初创公司。 2、TSSSU 公司是由香港科技大学的学生及教授自由组合的公司,或教授以顾问身分就技术知识及研发方向提供意见而成立的科技初创企业。
佛山科大专项采取前期资助方式,项目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支持经费的60%,次年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支持经费的40%。专项的起始时间应为每年的7月1日(2019年度为11月中旬),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项目申报要求
一类项目
- 只有香港科技大学及其内地平台可以作为申报佛山科大专项的主申报单位。
- 项目负责人应是香港科技大学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兼任教授(需先经VPRD批准);如主申报单位是香港科技大学的内地平台, 项目负责人应是经香港科技大学认可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兼任教授。
- 申报的项目,必须有1家(含)以上佛山市企业参加。
- 项目成员单位必须事先签订与佛山科大专项相关的合作协议。
- 参加的佛山市企业必须提供不低于获批佛山科大专项经费额度的自筹资金(各级财政支持经费不计入自筹资金)。
- 若自筹经费由多家成员单位提供,则至少50%的自筹经费须来自佛山市企业。
- 项目负责人须熟悉本研究领域,最好曾有过管理大型项目的经验,过往项目管理记录会列入项目申请审核时的参考。
二类项目
- 申請單位为香港科技大学创业计划(EP)的公司或香港科技大学的获得大学科技初创企业资助计划(TSSSU)的公司。
- 香港科技大学内地平台创业计划(EP)的公司也可透过香港科技大学内地平台申请。
- 获批的公司应于项目启动后一年之内在佛山市南海区落地注册。
申报材料
通过“香港科技大学佛山智能制造研究院”提交纸质专项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原件一式二份。另外还需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
-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前3位)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必须提供与香港科技大学或其内地平台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如合同或协议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具体要求见“注意事项”。
- 联合申报项目的所有合作单位,应提供合作协议。
- 其他能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与进展、项目水平相关文件、资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有效。
- 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主管单位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香港科技大学佛山智能制造研究院
管理单位: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学LED-FPD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香港科技大学佛山智能制造研究院
Synge Xu, 许岱滢
电邮: xudaiying@ust.hk
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学LED-FPD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7号楼304单元
Nick Yang, 杨国明
电邮:yanggm@fsldctr.org